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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司
发布时间:2008-08-07 09:00
  保卫司是总局负责广播影视安全保卫工作的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标准并负责监督落实。
  (二)审核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治安、消防方面的设计方案,并组织竣工验收;审查与安全保卫相关的业务操作规程。
  (三)制定、审核总局及直属单位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发生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四)负责总局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安全检查,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
  (五)负责国家安全和涉外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总局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出国团组和驻外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直属单位警卫用兵的规划、申请,审核警卫方案,指导警卫工作;协调做好总局武警部队警卫设施、生活设施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制定、审核机关及直属单位大型活动、重大宣传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指导、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总局及直属单位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总局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等工作。
  (九)完成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保卫司设立3个处(室):安全综合处(一处)、防火安全处(二处)、治安警卫处(三处)。

  司 长:宋卫民
  联系电话:010-8609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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