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同志在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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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同志在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8-07-10 09:32

(2008年6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首颗直播卫星发射成功、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启动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确保在2010年底前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视听权益。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是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的第十个年头。回顾村村通工程走过的十年历程,我们深深感到,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没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就没有今天村村通工程的良好效果。正是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村村通工程从点到面全面推开,从部门行为上升为了国家行为,从工程建设上升到了广电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在此,我代表广电总局和王太华部长、代表全国广电系统,向国家发改委和各级发改部门表示衷心感谢。村村通工程从1998年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效显著。到2006年6月,全国各级政府共投入建设资金36亿元,完成了11.7万个已通电行政村“盲村”和10万个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的村村通建设,解决了近亿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村村通”的实施,为农村的改革、农业的发展、农民的致富、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情支持,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村村通工程已经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2006年开始到“十一五”末,要强力推进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200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明确了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是指导我们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召开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国办发[2006]79号文件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政策,切实做到“五个纳入”,确保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时期“村村通”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一是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工作措施。国办发[2006]79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党委政府对新时期“村村通”工作非常重视,普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高度重视文件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了实施意见和措施。广西、云南、安徽、四川、陕西、福建、浙江、重庆等省(区、市)党委、政府专门印发文件,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甘肃、宁夏、湖南、河南、内蒙古、安徽、山东、北京、福建、云南、陕西、宁夏、浙江、江苏等省区将“村村通”工程纳入了本省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动工程建设。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村村通”工作的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四川省安排3.26亿元资金解决全省20户以上“盲村”建设,浙江省投入1.59亿元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村村通”工程建设,陕西省明确省市两级政府解决1.61亿元建设资金;安徽省明确省市两级政府按照6:4的分担比例,每村补助1万元,解决20户以上“盲村”建设资金;福建省安排落实9700万元“盲村”建设资金;江苏省每年安排3436万元用于经济薄弱地区和贫困地区“村村通”建设;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诺20户以上“盲村”地方建设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政府解决;山东、北京、吉林、辽宁、内蒙古、海南、重庆、山西、河北、广东、河南、江西、贵州、青海等省(区、市)也落实了年度“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湖北省重视“村村通”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每年维护经费1000万元,并为每个县配备了一辆“村村通”专用维护车辆。
  在落实资金的同时,各地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总局的统一部署,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核实了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数据,编制了“盲村”村村通工程建设方案。
  三是认真做好利用直播卫星进行覆盖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2007年1月8日中央领导主持召开“村村通”专题工作会确定的关于20户以上“盲村”采用直播卫星进行覆盖的要求和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广电总局围绕“村村通”直播卫星建设,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了确保卫星传输安全,广播科学研究院自主创新,及时研制了直播卫星传输标准(ABS-S)。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广电系统第一次自主研发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传输标准。该标准在接收性能等方面优于目前通用的卫星传输标准,并且与现有其它卫星采用的传输标准不兼容,使“村村通”用户无法接收到其他卫星上的节目,可以显著提高“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的安全性。与通信卫星相比,直播卫星只覆盖本国范围,并且频率高、功率大、接收天线小,方便用户接收。目前,国内十几个厂家推出了采用该技术接收芯片的“村村通”专用接收机样机,具备了大规模生产的条件。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广电总局无线局已经完成“村村通”直播卫星上行节目平台建设,利用直播卫星可以传输包括少数民族语言节目在内的中央和省级40多套广播电视节目,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服务。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根据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是新时期“村村通”工程的重要内容。国办发[2006]79号文件把村村通工程的范围从过去的“盲村”扩大了整个农村地区,并且把无线作为农村广电公共服务的主要手段,由各级政府提供设备更新和运行维护资金,保证农民群众打开电视机、收音机,就能免费接收到广播电视节目。2006年,全国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全面展开。经过各级广电部门积极努力,截至6月底,大部分更新发射机已经开播,其中,北京、河南、宁夏、浙江、海南、湖南、青海、内蒙古等8个省(区、市)和大连、宁波2个计划单列市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现在离奥运会开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省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抓紧工程建设,确保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让广大农村群众能够看到北京奥运会节目。
  二、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特别强调要重视城乡和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公共服务、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我们广电部门的首要职责和基本任务。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人口众多,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必须因地制宜,采用适合当地特点的技术手段。在覆盖手段上,无线、有线、卫星有不同的定位功能:无线覆盖是广播电视覆盖的最初手段,也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基本手段;有线电视是城镇居民接收中央和当地节目服务的主要手段;卫星传输是为全国各地传输转播机构提供节目源的主要手段;卫星直播是从技术上根本解决偏远山区和覆盖盲区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有效手段。根据中央领导在2007年1月8日“村村通”专题工作会上的要求和国办发[2006]79号文件规定,对于广大农村地区,要大力提高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无偿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电视节目,以及本省、本地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的4套以上无线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对于无线覆盖无法解决的“盲村”,要通过直播卫星方式解决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
  我们要充分认识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进行“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目前,20户以上的“盲村”,都处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采用无线、有线方式都很难解决“村村通”。而直播卫星方式传送的节目套数多、接收质量好、建设运行维护成本低,并且采用了我国自主研发的卫星传输标准,可以保障信息安全,便于加强管理,是“盲村”群众接收广播电视最经济、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村村通”直播卫星平台,从技术手段上根本解决了边远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为实现户户通、长期通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直播卫星技术的采用,带来了方式的改变,使村村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节目套数由过去的1+1、2+1、4+2变为了40+40,村村通由临时通、低水平向长期通、高水平发展,有利于改变边远地区广电的落后局面、缩小城乡差距,为边远地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重要的作用。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对广大农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周密部署,抓紧施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
  根据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去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要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建设主要采用直播卫星方式,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村村通”工程的各项任务。
  一要认真制定年度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是做好“村村通”工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将按照“十一五”村村通规划确定的71.66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分年度下达建设任务,各地根据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编制本省(区、市)年度建设方案。为集中力量、有利于后期检查、确保建设效果,国家要求20户以上“盲村”建设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整片推进,要安排一片,完成一片,验收一片,不留死角,已经纳入当年“村村通”建设的乡镇不得再列入下一年度建设范围。建设方案要明确县、乡镇、行政村及“盲村”具体名单、拟配置设备“盲村”的农户数量,要明确年度工程实施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各地要按照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方案,已经完成的乡镇、村不得再进行重复建设。
  二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广播电视村村通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是由政府主导投入的基本公共服务。根据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地方各级政府是“村村通”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资金原则上由省、市地两级政府负责解决。国家安排资金用于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盲村”建设补助。目前国家“十一五”村村通建设补助资金已经落实,2007年和2008年建设资金已经下达拨付各省(区、市)。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村村通”工作,抓紧落实地方资金,确保“村村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支农、惠农的有关政策,不得在“村村通”工程建设中加重农民的负担。
  三要认真组织好工程建设。做好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发放、安装调试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和重点。根据国办发[2006]79号文件要求,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村村通”建设所需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由国家统一组织招标,这包括国家安排的补助资金和各地落实的建设资金需要购置的设备。东部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盲村”所需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是否参加全国统一招标,如果不参加全国统一招标,应由省市组织本地设备的统一招标,在招标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政策法规,要在具有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内销资质的定点生产企业中招标选择,产品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广电总局关于卫星接收设施的监管要求。
  在工程建设中,各级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省(区、市)要指导督促市地、县级广电部门,严格执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年度建设方案确定的乡镇、行政村和“盲村”名单,组织设备的定向发放和安装,不得将设备用于建设方案确定的“盲村”以外的其他地区和农户。要加强与中标生产企业的联系、配合,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卫星接收设备安装、调试,做好设备的保修维修工作。
  四要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是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要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纪律,强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把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的每一分钱都用在“村村通”建设上。要严格招投标程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建立逐级信息反馈机制,定期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完成后,各省、市地、县要将完成的“盲村”名单、安装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数量及时在当地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对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农户登记造册,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确保各地按规定接收广播电视信号,维护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基本文化权益,维护国家信息和文化安全。
  五要抓紧做好技术规模试验。由于我国专用直播卫星系统是一个全新的技术体系,需要对整个技术系统、技术标准和相关设备进行规模技术试验,然后再进行推广。总局计划在7-8月份进行规模技术试验,由设备生产企业以自愿捐赠的方式提供5000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在黑龙江、内蒙古、新疆、陕西、江西、福建、海南和四川灾区的部分“盲村”以及部队的边防哨所。希望参加试验的省局要积极组织好这次试验,确保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让“盲村”的群众能够收看到奥运节目。
  六要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做好直播卫星“盲村”建设的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宣传到村、宣传到户,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国家的政策,切实把好事办好。
  七要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领导。广播电视村村通是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农村千家万户的政治工程,是最现实、最有效地把文化活动和知识带到农民群众家中的文化工程和基础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各级广电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按照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办[2006]79号文件的要求,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做到组织领导、任务落实、人员落实和责任落实。
  八要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广电部门做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国家发改委对“村村通”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十一五”期间将安排34亿元补助资金。张茅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对工作任务、方案制定、资金筹集使用、工程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广电部门要按照张茅同志的讲话要求,加强与发改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向发改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方案、资金需求,尽可能多地争取地方资金投入;积极主动向发改部门汇报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配合发改部门加强对“村村通”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此外,还要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村村通”工程的验收工作。
  这次会议后,国家发改委、广电总局还要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
  同志们,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也十分紧迫。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的各项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旺盛的工作斗志,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确保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十一五”村村通建设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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