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召开 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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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召开
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8-07-10 09:26

  6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启动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确保在2010年底前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茅在讲话中指出,实施“村村通”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根据《“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要完成71.66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任务,共需投入建设资金108亿元。国家发改委将分年度安排34亿元投资用于“十一五”村村通工程建设补助。他强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和广电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年度建设方案,依法做好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认真做好设备入户登记,建立质量保障机制,扎扎实实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张海涛在讲话中强调,20户以上的“盲村”都处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采用无线、有线方式都很难解决“村村通”。而直播卫星方式传送的节目套数多、接收质量好、建设运行维护成本低,并且采用了我国自主研发的卫星传输标准,可以保障信息安全,便于加强管理,是“盲村”群众接收广播电视最经济、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村村通”直播卫星平台,从技术手段上根本解决了边远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为实现户户通、长期通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作为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以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广电部门要切实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周密部署,抓紧施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要认真制定年度建设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整片推进20户以上“盲村”建设。二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村村通”工作,抓紧落实地方资金,确保“村村通”工程的顺利实施。三要认真组织好工程建设。各省(区、市)要指导督促市地、县级广电部门,严格执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年度建设方案确定的乡镇、行政村和“盲村”名单,组织设备的定向发放和安装。四要加强工程监督管理。要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招投标程序,建立逐级信息反馈机制,公示“村村通”建设情况,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五要抓紧做好技术规模试验。六要做好宣传工作。七要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领导。八要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广电部门要加强与发改部门的沟通合作,主动工作,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完成“村村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还征求了各地对“村村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将在会后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
  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国家广电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改委、广电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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