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烁同志在总局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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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烁同志在总局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08年6月26日)
发布时间:2008-06-27 09:21
同志们: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之际,今天,我们召开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经验交流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刚刚过去的一个半月,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个半月。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有力组织,各级干部挺身而出、身先士卒,广大共产党员舍生忘死、勇往直前,谱写了一首首催人泪下、感天动地的英雄赞歌,描绘了一幅幅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壮丽画卷。总局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要求和总局党组部署,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搞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中央三台先后派出600多名记者奔赴一线,他们成立临时党支部,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怕疲劳,冲锋陷阵,连续作战,为抗震救灾的重大阶段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后方,总局的广大共产党员在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心系灾区,踊跃捐款,党员和职工个人捐款达710多万元。中央组织部关于缴纳“特殊党费”的通知下发后,广大共产党员又紧急响应,一共交纳“特殊党费”630多万元。中影集团和中国广播艺术团在第一时间派出艺术家深入灾区,搜集素材,抓紧进行艺术创作。无线局、监测中心等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确保播出安全,等等,这些充分说明总局的党组织是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总局的广大党员是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经验交流会,也是一次工作部署会。会上,电视台机关党委、电视台新闻中心新闻制作部党支部、海外中心编辑部党支部和中影集团党委、中影集团艺创中心党总支、洗印厂党委分别介绍了他们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经验和体会。既谈了认识,又谈了做法;既谈了实施中的有利条件,又谈了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具体,很实在,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和教育。我们同时下发了《广电总局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实施办法》对发展党员公示、票决的内容、方式、程序及结果的运用作出了详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希望大家认真阅看、仔细修改,并及时反馈意见,我们准备7月份正式下发执行。
  2005年9月,中影集团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决定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推行发展党员无记名投票制。中央电视台机关党委2006年4月开始进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试点工作,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台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都取得了很好效果。为开好这次经验交流会,为在总局稳步推进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我们直属机关党委先后到中央电视台和中影集团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总局实际,起草了《广电总局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征求直属机关党委常委意见的基础上,今天,我们又拿到会上征求大家的意见,应该说,我们直属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态度是积极的,也是十分严肃认真的。下面,就如何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积极意义
  刚才,电视台、中影集团的同志在发言中一致认为: 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是发展党员过程中一种形式上的创新,这种创新,对于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用中央电视台同志的话说,就是意义大于形式。
  一是拓宽了党内民主渠道。公示制弥补了以往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不够广泛、方法单一等缺陷。以往我们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于参加座谈会和谈话的人员有限,了解的范围和内容都不够广泛,党组织听到的大多数是正面意见,也不够全面。通过公示制,让党内外了解公示对象的群众都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听取意见的广度和深度能得到有效拓展。票决制实际上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使党员不受任何干扰地、充分地表达自己在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上的意见和立场。过去是举手表决,谁同意谁不同意,一目了然。一般是支部书记带头举了手,其他人都纷纷跟上,不愿“得罪”人。就算对发展对象有不同意见,也是以提“几点希望”的方式婉转提出,大多数人很难克服“人情”、“利害”等种种干扰。实行票决制,党员可以独立自主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可以说,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使党内民主渠道进一步拓宽,党内外群众关心党的建设、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公示制、票决制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以及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处于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之中,这样使得党组织更加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更加重视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以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使之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认可;也使得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更加注重程序和规范,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也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入党动机,自始至终保持先进性,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检验和评判。从中央电视台、中影集团的情况看,确有公示后群众反映有问题而暂缓发展的;也有公示后群众反映有工作方式方法上的问题,能主动积极改正得到群众认可而被发展为党员的,等等,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
  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广电总局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对公示制、票决制的内容、方式、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就不再重复了。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是公示形式和方法应结合各个支部的实际情况,做到灵活多样。要把扩大群众参与面和参与度,让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作为主要目的,采取张贴公告、召开党员群众大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打电话、发短信、个别走访等易操作、有实效的方式方法向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因为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不同,有的党员相对比较容易集中;有的则难以集中,比如摄制组,常年在外拍戏,在单位贴出公告,他看不见,我们就可以采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告知公示内容,等等,尽可能把公示覆盖的范围扩大一些,尽可能让党支部的每一个党员都了解到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情况。
  二是对群众反映给党组织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发展党员公示制扩大了征求群众意见的范围和途径,我们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调查处理。对经调查确实存在某些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反映的问题失实,要予以澄清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党或转正手续。对反映的属于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打招呼,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待条件成熟时予以发展或转正。总之,我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如果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不理不睬,甚至把有问题的人吸收到党内,就会挫伤群众的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公示制也就失去了意义。也不能一有群众反映,不经调查和核实,就不予发展或暂缓发展,这不是实事求是,不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也偏离了公示制的应有之义。凡是个人署名反映问题的,我们都要向署名人反馈调查结果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要将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发展党员的其他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公示制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在征求群众意见方面的形式上的创新,票决制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在表决环节上的形式上的创新,两者都不能涵盖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部程序。发展党员概括起来包括四个阶段:一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二是确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政审;三是接收预备党员;四是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转正。公示制、票决制只是第三、第四阶段中的两个具体环节。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公示制、票决制的积极意义,又不能孤立地看待公示制、票决制,不能忽视发展党员的其他环节。要把公示制、票决制主动融入到发展党员的整个程序之中,使之与发展党员的其他环节有机衔接起来,把发展党员工作做得更好。
  三、加强对实行公示制、票决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是新形势下扩大党内民主,提高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顺利实施。
  一是各单位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广电总局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和要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票决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公示、票决工作沿着健康轨道有序进行。
  二是党支部要把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列入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实施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不能自作主张。
  三要抓好宣传,形成良好氛围。要通过内部报刊、局域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公示制、票决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要求,使公示制、票决制得到党内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党员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落实公示制、票决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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