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宣传和全国哀悼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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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宣传和全国哀悼日工作
发布时间:2008-05-19 16:36
  5月18日晚至19日晨,总局局长王太华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宣传和全国哀悼日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广电总局立即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宣传的紧急通知》、《关于动员全系统援助灾区广电救灾重建和恢复播出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报道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哀悼日报道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报道的紧急补充通知》等5份电报,连夜安排部署。
  通知传达了李长春、刘云山、刘延东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国广电系统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开展援助行动,携手同心,尽最大努力,采取各种方式,支援灾区,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广播电视损毁设施,尽快恢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
  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广播电视宣传报道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淡化负面报道;要严格按照规定发布抗震救灾重大信息;要反复核实,确保事实准确、数字准确;要着力报道抗震救灾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要正确引导为灾区捐款的报道,要发挥网络传播的特点和优势,加大视频报道力度。
  通知要求,全国哀悼日期间,全国所有电台、电视台(包括付费电视、数字电视、手机电视、IP电视、移动电视、网络音视频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所有频率、频道,须立即调整所有节目,取消所有广告节目和音乐节目。全国各电影院一律停止放映电影等活动。各省(区、市)广电局要24小时监听监看所辖区域内所有播出机构,发现违规者,要责令立即停播节目并对当事人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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