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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2007年-2011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精神,加大力度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方案》明确到2011年底,采用无线、有线和直播卫星三种技术手段,使全市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主要有两项目标任务:一是到2010年底,采用直播卫星接收方式,全面实现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二是分两阶段实施全市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在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的基础上,2008年底前增加市级2套电视节目和1套广播节目的模拟发射能力,使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至少可收到2套中央电视、2套本市电视、1套中央广播、1套本市广播节目;2009年起实施无线模拟覆盖系统向地面数字电视公共服务系统的转换改造工程,力争3年完成全市80%以上农村地区的地面数字电视公共覆盖。
《方案》明确了工程建设资金渠道。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安排5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模拟覆盖工程建设,并每年安排专项运行维护经费;各区县(自治县)负责解决本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的更新改造及运行维护经费;采用直播卫星接收方式的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负责,市财政对石柱、秀山、彭水等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方案》还就工程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责任落实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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