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网上报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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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网上报备须知
发布时间:2008-05-01 19:21
  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实行网上报备,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解放军总政艺术局和中央电视台的相关管理部门、中直制作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向总局电视剧管理司上报备案剧目要根据以下要求进行:   
  1、各管理部门须设置向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上报所辖机构拍摄制作剧目备案材料的专用邮箱。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报告的形式将本部门的专用邮箱地址上报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备案。总局只接受各部门从专用邮箱发送的备案材料。各部门如要变更邮箱地址,需及时报告,经总局电视剧管理司确认方可生效。   
  2、各管理部门须统一使用总局的备案表格。此表格可以从总局网站下载,复制有效。申报表格须逐项填写,一剧一表,否则不予受理。   
  3、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接收全国各管理部门备案材料的专用电子信箱:gs@chinasarft.gov.cn
  4、广电总局发布拍摄制作剧目公示的网站是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sarft.gov.cn)首页“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专栏。   
  5、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对备案材料进行查验、核准,然后按照“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固定时间每月将公示剧目通过“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专栏向社会发布。业界通过点击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sarft.gov.cn)首页“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专栏查询、下载、打印总局公示剧目。
相关报道
·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1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
· 中直机构2008年4月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
· 天津市2008年4月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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