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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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8-03-06 17:12

  近日,安徽省广电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制定印发《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精神,加大力度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办法》明确安徽省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两项目标任务,一是到2010年底,主要采用直播卫星接收方式,全面实现全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二是大力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在2008年奥运会前全面完成中央节目无线覆盖建设任务,2009年底前完成省级节目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更新改造,2008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建设任务。
  《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资金渠道,由省、市两级政府按照6:4的分担比例,每村补助1万元,解决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逐年安排;由省、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发射转播台(站)的机房和设备的更新改造及运行维护经费。
  《办法》还就工程实施范围、各项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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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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