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完成片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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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完成片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发布时间:2008-02-18 16:44
  1.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直接从广电总局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中方制作机构除外);
  2.广电总局准予拍摄的批复和经公示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
  3.图像、声音、时码等符合审查要求的DVD样片一套;
  4.每集不少于300字的剧情梗概;
  5.与样片字幕相同的片头片尾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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