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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年检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25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技字[2005]368号)的要求,总局现开始2007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年检工作,请你们根据总局2007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认定年检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请到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rft.gov.cn 下载中心下载本省“情况表”),对所辖区内企业获得总局入网认定证书企业单位的产品设备进行年度检查,填写“情况表”,并于2008年3月1日前将其中年检不合格和未参加年检企业及产品设备的情况表报总局科技司(合格的不用报),同时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caifen@chinasarft.gov.cn。
联系人:张彩芬
联系电话:010-86092942
附件:
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认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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