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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IEC/TC100中的SC100A、SC100B和SC100C中的有关广播电视专业标准,以及SC100D分技术委员会的全部国际标准化工作。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IEC/TC100国际标准的不同制定阶段,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标准草案文稿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由IEC中国国家委员会向IEC提交。
自1999年起,为提高工作效率、适应技术发展的新要求,TC100提出了结构改革方案,将逐步取消SC的形式,而以TA(Technical Area)来代替。初步确定的改组方案是,解散SC100A并将其转为TA1,将TC100的项目组PT61966转为TA2,解散SC100C并将其转为TA3和TA4,解散SC100D并将其转为TA5,SC 100B暂时保留。具体为:
SC 100B:音频、视频和多媒体存储系统
TA1--数字接收设备
TA2--彩色测量与管理
TA3--红外系统与设备
TA4--数字系统接口
TA5--电视信号、声音信号与交互业务的有线网络
GMT--总体维护组
IEC国际标准制订过程需经以下七个阶段:
0. 预阶段:相应文件为预备工作项目PNI;
1. 提案阶段:相应文件为新工作项目提案NP;
2. 准备阶段:相应文件为工作草案WD;
3. 委员会阶段:相应文件为委员会草案CD;
4. 询问阶段:相应文件为投票用委员会草案CDV;
5. 批准阶段:相应文件为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
6. 出版阶段:相应文件为国际标准I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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