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批准ESPN、STAR Sports在2007年度内 继续供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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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批准ESPN、STAR Sports在2007年度内
继续供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16 18:10

  8月14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批准ESPN、STAR Sports在2007年度内继续供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27号),批准ESPN、STAR Sports2个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2007年度内继续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其他所有事项按已有规定执行。

  附件:经批准2007年度可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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