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 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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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
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15 14:03
   近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中央电视台,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通知》,通知说,2007年度总局金帆奖评奖活动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开展有关推荐和申报工作。评奖办法及申报表格请到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rft.gov.cn)上查阅和下载。现将今年评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1、录制技术质量奖,分为新闻、专题、综合文体和电视剧四类。
  2、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分为片头、动画片两类(短片类不参评)。
  3、声音制作技术质量奖,分为专题纪录片、综合艺术、电视剧三类(译制片类不参评)。
  4、播出技术质量奖。
  为了加强电视中心播出技术质量管理,鼓励广大技术人员做好电视中心播出技术质量工作,做到规范、量化、科学的进行“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评审,科技司委托总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立项研究评审办法,现已完成了《2007年度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评定办法》,并进行了试验。3月29日电视专业委员会召开了金帆奖播出技术质量评奖办法说明会,向各地电视台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目前该评定办法已基本可行,今年播出技术质量奖采用该评定办法进行试评。
  自愿参加该项奖的单位需推荐两个频道参加评审,该奖项申报人员可申报15名。评定办法见附件,有关具体要求请于电视专业委员会联系,联系人:田敬改,联系电话:(010)68500382 13801252486。
  二、推荐单位和参评节目的数量
  录制技术质量奖、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声音制作技术质量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可以每类奖项推荐三个。中央电视台和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每类奖项可以推荐一个。 
  三、参评节目的磁带要求
  参评的磁带录制格式为:DVCPRO 25、DVCPRO 50、Digital-S、Digital Betacam、Betacam SX、DVCAM。
  其它要求由总局科技委电视中心专业委员会另行通知。
  四、申报表的填写与报送
  今年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请参评单位从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rft.gov.cn/“管理动态”中下载,并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逐级上报签字、盖章后,与参评磁带一并寄送到下列地址:
  邮编100859,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办公室 技术业务处,田敬改同志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帆奖”字样。
  接收邮件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凭,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委电视中心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
  田敬改 (010)68500382  13801252486   
  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孙苏川 彭志敏010-86092769,86092005

  附件:1.2007年度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奖评定办法
     2.2007年度广电总局金帆奖各类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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