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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促进广播影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局组织制定了《“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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