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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发布《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用户接收解码器(机顶盒)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暂行)》一项行业技术要求的通知》,通知说,为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求,引导和规范我国有线数字电视业务的发展,我司组织编制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用户接收解码器(机顶盒)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暂行)》一项行业技术要求(见附件),经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正式发布。
广播影视行业技术要求:GD/J 12-2007《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用户接收解码器(机顶盒)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暂行)》
该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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