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对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伪造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处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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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对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伪造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7-05-11 16:10
  近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总局无线局、监测中心发出《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对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伪造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处理的通报》的通报,通报说,今年3月,在总局“2007年度一阶段全国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招标工作过程中,发现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明珠公司”)伪造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和信息产业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经调查,该公司承认了出具伪造证书的事实,并出具了书面检查。评标委员会作出了该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废的决定。
  上海明珠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重扰乱了广播电视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影响恶劣,同时在广播电视设备生产企业中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和销售,总局决定对上海明珠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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