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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总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司(局)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以及机关财务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和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指导地方广播影视改革,审批地方广播影视重大改革措施。
主 任:朱虹
内 设: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研究处、财务处、网络机要处
联系电话:010-860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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