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召开全国“村村通”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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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召开全国“村村通”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7-04-06 11:15
  12月26日,广电总局召开全国“村村通”工作座谈会,了解各地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交流2006年工程建设中的做法和经验,部署2007年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并就下一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广电总局张海涛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海涛首先传达了温家宝总理今年10月份在重庆视察工作时,对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他指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是各级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无线覆盖工作,国务院(国办发[2006]79号)文件明确将加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作为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转播中央、省、市地、县节目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的设备更新和维护经费,由中央、省、市地、县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作已从部门行为上升到了政府行为,从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上升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国家不仅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而且对用于农村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的无线发射台站给予了电价优惠政策。
  张海涛要求,为了确保中央领导提出的让全体人民群众都能够享受广播电视基本服务的要求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把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作为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产品的基本手段,作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纳入当地“十一五”村村通规划,抓紧制定加强省、市地、县三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各级承担的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领导班子,落实工作计划,落实建设队伍,落实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完成“十一五”“村村通”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要做好2007年无线覆盖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
  甘肃、广西、新疆、黑龙江、四川、湖南等省(区)广电局在座谈会上发言,介绍了在实施加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中,精心组织,精心调度,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发射台站勘察,认真编制建设方案,在中央财政资金未拨付到位的情况下,积极主动筹措资金,提前启动配套设备招标,从而保证了全部新增和更新的广播、电视发射机在今年12月底之前投入正常播出。
  广电总局计财司、科技司及广科院、设计院负责同志,全国各省(区、市)广电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分管局长和计财处、科技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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