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局强化影视剧播映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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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局强化影视剧播映权管理
发布时间:2007-03-28 16:10
  近日,安徽省广电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播放影视剧的著作权保护工作,整治侵权、盗版播放行为。
  通知要求,各电视播出机构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得播放无合法播映权的影视剧,不得将限于本台播放的影视剧自行翻录、出租、转借。建立影视剧播放情况备案制度,各电视播出机构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将上月影视剧播放情况备案表和有关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向主管广电行政部门和省广电局备案。省供片中心要严把影视剧节目购买入口关,严禁购买无版权或盗版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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