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播影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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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播影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2-27 14: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04年5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决定成立广播影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广播影视“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督察工程”的具体实施。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光春
  副组长:赵   实、张海涛、胡占凡(常务)、田   进
  成   员:金德龙、朱   虹、童   刚、才   华、王效杰、马旭明、  李宗达、王丹彦、张子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局总编室。
  办公室主任:金德龙
  办公室副主任:李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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