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200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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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2006年8月22日)
发布时间:2007-01-22 14:53
      为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运用到党建和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促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结合《关于建立广电总局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情况,现就广电总局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解决新形势下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保持和弘扬先进性,在广播影视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基本任务:从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出发,完善制度和机制,把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渗透和体现到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中,逐步实现总局党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工作目标:在提高党员素质方面,增强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解放思想的模范、落实第一要务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在促进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实践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在加强基层组织方面,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促进各项工作方面,使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确工作思路,推进广播影视各项工作。
  二、主要内容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1)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广播影视基本知识、基本情况、基本规律和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教育。教育培训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拓展领域,丰富内容。
  (2)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结合总局党员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区别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党员的不同要求,有的放矢地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带头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3)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紧密结合新形势下广播影视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开展教育培训。在继续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办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员工作、学习和生活需求,充分运用现代传媒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充分发挥广电自身优势,不断延伸教育培训的阵地,增强教育培训的时效,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
  (4)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的制度。一是坚持党支部、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二是制定学习计划,按需求设置不同专题,确定学习和研讨内容;三是坚持中心发言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确定重点发言人,使学习讨论有重点、有深度,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与干部述职和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建立述学、评学制度,鼓励党员搞好自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举办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加强对总局党务干部的培训,充分利用总局党校的办学资源,每年举办1-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每3年对基层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遍。
  (5)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通过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广电优势,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2、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
  (1)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广电总局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和《广电总局党支部达标检查办法(试行)》,促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并创新“三会一课”制度;搞好谈话提醒,党支部定期与党员谈话,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坚持党日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用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党日活动。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评议中,对优秀的党员,要进行鼓励;合格的党员,要指出进一步努力方向;不合格的党员,要黄牌警告,诫勉谈话,促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对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评议结果作为总局四年一度“创先争优”表彰活动的依据。
  根据中央要求,每5年由总局统一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总局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具体体现,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新闻观、文艺观、历史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还可以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群众满意度测评。党支部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切实做好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主动听取意见、党员票决等办法积极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群众参与程度,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问责制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总局每两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
  (4)做好党员的组织处理工作。对不具备条件的党员,既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又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本人要求退党的,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加强对外埠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对于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行政关系隶属总局有关单位的外埠基层单位,有关单位党组织要通过一定方式,加强对其党建工作的指导。
  (6)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有关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方式。对档案和党的组织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而本人在外单位工作的党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党员的联系,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影视摄制组、临时报道组中的党员,要成立临时党组织进行管理;借用、聘用超过六个月而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必须接转正式组织关系;对长期借出(超过六个月)、调出、辞职、办理退休手续的党员,要及时将其将组织关系转到相关单位;对因公临时出国工作和学习培训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采取一定的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出国或出境定居的党员,其党籍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处理。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监督制约
  (1)强化自我约束。根据党内各项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加强自我约束,切实把自己管住、管好。
  (2)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认真执行处以上党员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
  (3)加强对党员的党外监督。建立完善党员情况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年将党员的表现、发挥作用的情况向本单位、本部门群众通报,使群众了解党员的情况,将党员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党组织要通过有效渠道,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反映,及时向党员反馈。
  (4)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实施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途径,尝试党代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使代表切实履行职责。
  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具体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单位和社区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局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并至少写1份调研报告。调研时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台站、困难和问题多的单位,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研要轻车简从,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4)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的制度。总局党组成员和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联系一个分管范围内的基层党支部,并且每年参加该支部活动不能少于2次。各级党委委员也要联系一个所辖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该支部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委员至少联系1名党员,每月至少与所联系党员联系1次。
  (5)定期听取群众意见。要坚持和完善总局局长接待日和单位(部门)领导接待日制度;要继续开展谈心活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谈心1至2次,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要开展经常谈心活动。要开展定期走访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走访职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和化解矛盾的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重视加强同所在单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等统战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巩固和壮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
  5、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巩固发展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出发,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达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1)分清责任主体。总局党组对总局党建工作负总责,指导总局的党建工作。总局党组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分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党建工作。
  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总局机关党委及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负责具体落实总局、总局机关及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明确主要责任。总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分党组)领导班子抓党建的主要责任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党建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3)掌握主要方法。抓党建责任制的主要方法是: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确定党建重点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各自分工和所联系的基层党支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充分利用内部报刊、闭路电视、网站等宣传工具,搞好宣传教育;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搞好考核评价。各单位党委(分党组)班子成员每年都要把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述职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回顾总结。各单位党委(分党组)每年要向总局书面报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
  总局党组要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证措施
  1、健全和充实党务工作队伍
  总局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党员教育管理队伍来实施。各单位要重视党务工作队伍的建设,通过培训、调整、交流等多种形式健全和充实党务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长效机制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2、加强党员信息化管理
  建立健全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扩大教育管理覆盖面,将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特殊群体纳入教育管理范围,努力消除党员教育管理的死角、盲区,同时使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系更加方便快捷,时效性更强。
  3、确保长效机制的必要经费
  总局和各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运行实施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总局和各单位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所有费用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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