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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30 18:34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答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问

  问:2006年广电总局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2006年,广电总局重点抓了广播影视宣传、安全播出、改革发展、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社会管理等工作。
  大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今年来,广电总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改进和创新了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加强了上星频道宣传管理,积极拓展宣传新阵地,舆论引导能力明显增强。
  全面加强安全播出。加强了安全播出技术措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方案,认真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加强人员培训,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播出。
  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在总结近年来广电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广电总局制定了广播影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的主要思路和措施,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广播影视生产力,电影逐步振兴,电视剧快速发展,影视动画空前繁荣,广播影视事业产业有了很大发展。
  强力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今年来,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两次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村村通工作,保证每一个公民不受身份、地域和经济状况限制,享受到广播电视的基本服务,实现基本文化权益。
  正式启动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广电总局今年在浙江、广东等8个省(区)的16个市开始了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放映点覆盖到145个试点县3.7万个行政村。这是中国电影领域又一场重大的体制变革,必将极大改善农村群众看电影的状况,有力地推动中国整个电影业的改革发展。
  全面推广有线电视数字化。今年5月,广电总局在深圳召开有线电视数字化现场会,这是总局召开的第五次有线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现场会。在广电总局的大力推进下,中国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从试点进入全面推广的新阶段。目前,有线电视数字化已由部分城市逐步向全国大中城市推开,数字电视用户以加速度方式增加。仅广西一地今年就完成数字电视转换用户167万。预计2006年数字电视用户有望突破1000万户。
  继续扩大广播影视走出去规模。今年来,广电总局加快了广播电视频道频率在海外落地步伐。先后开播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内罗毕调频电台和中国电视长城(欧洲)平台。另外,CCTV-9进入意大利、罗马尼亚和古巴。中国广播影视海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行业管理。改进了电视剧、电影立项管理办法,强化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

  问:中国是否会进一步开放广播影视业?
  答:中国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道路,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的政策不会改变。中国广播影视对外开放的方针和政策也从来没有改变。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过程中,就电影进口及音像制品分销方面作出了承诺,已经并将继续履行这些承诺。近年来,我们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和国外广播影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卫星电视在国内三星以上涉外宾馆和外籍人士办公居住的涉外公寓落地。二是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外卫星电视在珠江三角洲落地,通过有线电视网直接进入居民家中。三是放宽外资进入电影领域的范围。允许外资进入电影制作领域,在中方控股51%的前提下,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电影技术公司;允许外资进入电影放映领域,在中方控股51%或中方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可以合资、合作新建、改造电影院。四是引进了大量的海外影视剧、动画片和其他节目。近年来,中国对外国电影进口数量已有所增加,中国电影市场逐步放开。中国每年以分帐形式进口国外大片20部,以引进片方式进口国外电影30-50部,由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引进、在本频道播出的外国影片约400部。电视剧和动画片的引进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仅2005就引进电视剧172部2902集,动画片1.02万分钟。五是鼓励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动画片和电影片。这些合作取得了双赢的效果。中国与时代华纳等国际传媒的合作就是最好的例证。我们将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循序渐进地开展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确保与国外的合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问:目前广电总局对中国电视的管理重点在哪些方面?
  答:加强电视管理,促进电视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是广电总局的重要工作职责。目前,广电总局对电视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加强广告管理。广告管理一直是广播电视管理的一个重点。近年来,总局积极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等11部委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专项整治。截止2005年底,共处理千余个(次)频道广告违规问题,对违规严重的14家播出机构下发了违规整改通知单,并对屡次违规整改不落实的6家电视台进行了全国通报。今年主要是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进行重点整顿。从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总局的整治措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普遍欢迎,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明显规范。
  2、加强法制类节目的管理。针对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刑事案件报道数量过多,法制教育引导不力,展现犯罪过程和作案方法过细、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等问题,广电总局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报道行为,丰富节目内容,并明确规定了广播电视法制报道的11种禁止或限制类行为,要求严格控制绑架、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做过细描写与分析;不得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不得报道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内容,决不能因法制报道不当而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经济类、生活类、服务类、娱乐类等非法制类节目不任意扩大选题范围,制作播出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节目。
  3、加大节目低俗问题治理力度。主要措施是,以文艺、娱乐、情感类栏目、节目和电视剧为重点,以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素质为突破口,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抵制低俗之风、净化荧屏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解决片面追求收视率问题,这是解决低俗和泛娱乐化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总局要求,对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要看收视率,但又不惟收视率,不能片面追求收视率,不能只讲收视率一个标准,还是要强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问:中国的电视台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何种角色?电视台本身是否需要改革?
  答:电视台既是重要的新闻媒体,又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作为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电视台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贯彻“三贴近”的原则,加强新闻媒体建设,改进和加强重大新闻宣传报道,特别是要抓住奥运契机进行宣传,努力提升中国形象。同时,电视台也要将可经营的资产剥离出来,全面推进经营性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在内容制作、广告经营、网络经营以及新媒体新业务开发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为保证电视的巨大影响力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为扮演好两种角色,完成好两种任务,电视台目前在以下方面深入进行改革:
  1、推进部分节目制作机制改革。电视台的文艺、科技、体育类节目,可以有选择地逐步探索实行制播分离,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节目的招标采购,以丰富节目源,提高节目质量,降低节目成本。但新闻及新闻类、社会访谈、调查类节目,均由电视台自行承担,不得社会化、市场化,不得委托或外包。
  2、推进电视台节目制作与销售公司改革。电视台所属的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单位,可逐步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为主业服务。转制企业必须由电台、电视台独资或绝对控股。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申请上市。
  3、推进电视台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继续深化电视台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一套完整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深化频道频率管理改革,积极推行频道频率总监制,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深化内部成本管理改革,加强成本管理,节约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问:在广播影视数字化过程中,广电总局如何适应新的管理角色?
  答:作为世界高新技术发展的大趋势,数字化给广播影视带来的变革是巨大而深刻的,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技术的范畴,涉及到了广播影视生产方式、服务方式、盈利方式、管理方式等各个层面。为适应数字化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广电总局加快广播影视数字化改造和技术升级换代,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尽快实现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转变,从政策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着力建立新形势下科学规范高效的广播影视管理体系。
  1、加快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为抓紧解决广播影视立法等级低、立法空白点多等缺陷,广电总局积极加强法制建设。加紧起草制订《电影促进法》、《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与运行保障法》、《互联网视听节目综合服务管理规定》,开展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法定许可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办法》的立法调研,努力建立适应新形势、符合广播影视基本规律和特点、比较完备的广播影视法规体系,以利更好地保障、促进、指导和规范广播影视的改革与发展。
  2、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着力减少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改进管理中存在的关口众多、手续繁杂的等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总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下大力气清理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所有规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修改和完善,简化了行政许可程序,降低了部分主体市场准入的条件,取消了电视剧制片人资格认定和全国性广播电视交流交易活动审批制度,将非影视剧类引进节目的权力下放到地方广电局,同时改进了电视剧、电影立项管理办法,一般影视题材取消题材立项,电视剧实行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电影实行剧本(梗概)备案制,动画片则视同电视剧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3、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广电总局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看电影难的问题,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向公共服务倾斜的力度,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和普遍需求,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4、顺应科技发展趋势,创新行政管理手段。主要是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益,克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弊端,使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既管得住,又管得好。一是强化远程监管,加强了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二是将新媒体业务纳入管理体系,加强了对新媒体的管理。 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行政审批事项尽可能上网,创造条件逐步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增加网站栏目和版面,采用在线问答、开设局长信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消息等信息互动方式,阐释政策、释疑解惑。

  问:能否介绍目前IPTV的进展,广电总局在试验进行中得到哪些值得思考的经验?
  答:目前广电总局已批准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电视台、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4家单位开办IP电视集成运营业务。开办单位原则上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城市,在当地建设IP电视集成运营平台,向当地用户提供点播节目和节目频道播出服务。
  目前IPTV业务只是在几个城市进行试点,并未开展大规模的试验,发展规模还很有限。广电总局将按照兴利抑弊、善加利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IP电视等广播影视新媒体,使其成为广播影视发展的新亮点。
  业外可以与广电合作发展IPTV。按当前管理要求,IP电视业务开办机构应掌握IP电视集成平台的资产所有权、内容集成权和管理运营权等关键性主体权利,这些权利不能对外合作。但在技术设备的提供以及IP电视市场推广等具体业务环节上,可与拥有相应技术、市场资源的单位展开合作。
  为合理利用国家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IP电视的发展将按规划逐步展开,广电总局将根据IP电视试点情况逐步考虑增加新单位和城市。目前,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39号令)第7条规定,省会市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均可申请开展IP电视业务。

  问:如何评估国内电影业的发展现状,国内电影业是否需要更多支持与保护?
  答:近年来,中国电影业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电影资源配置上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电影生产力,促进电影繁荣。中国电影改革充分调动了全行业和社会力量投入电影产业的积极性,为电影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近三年电影产量大幅度上升,从2002年的年产故事片100部,增长到2005年的260部,增长率为160%。预计今年产量将突破300部。2005年,国内电影市场总票房为20.46亿元,比2002年的9.2亿元增长了122%,其中国产片票房增加了168%,特别是国产片连续三年获得单片票房冠军,而且国产片票房连续三年超过进口片,占到总票房的52%-55%以上,市场主导地位日趋明显。同时,国产片在海外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仅去年一年就有137部(次)国产影片销售到24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发行收入达16.5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有18部影片在24个国际电影节上获得32个奖项,并在海外25个国家和地区举办中国电影展27次,展映国产影片231部次。中国电影业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当代中国电影产业在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的现实考验。一方面,横向比较我们与世界电影产业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纵向比较我们与不断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中国电影的整体实力还很薄弱,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程度、科技力量和管理水平、电影产品的普遍质量还亟待提高,体制机制障碍和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电影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更大支持与保护。为给中国电影发展建立科学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产业政策,国家广电总局正在加快《电影促进法》的立法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运营体系,促进电影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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