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发布《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首页
| 领导讲话
| 总局机构
| 政策法规
| 信息公开
| 历史沿革
| 办事程序
| 管理动态
| 拍摄公示
| 广电党建
| 广电职业
当前位置:首页 >> 广电聚焦 >> 数字电视 >> 标准规范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08 23:05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印发《广电总局关于发布<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14-2006 《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该标准自二○○六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
相关报道
·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地面数字电视广播 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一项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地面数字电视广播 单频网适配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五项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邮箱:sarft@chinasarft.gov.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9145号
联系我们
网站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