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运营产业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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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运营产业化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5-06-08 21:59
      为了推动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的开展,积极塑造市场主体,面向社会,适度开放,分工合作,建立完善的付费频道产业链,6月7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运营产业化的意见》(广发社字[2004]569号)。《意见》指出,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传输运营机构、用户接入运营机构应本着诚信公平、竞争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推进付费频道经营业务的开展。《意见》提出了全国性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的产生方式,并对各个运营机构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相关规定。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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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申办全国性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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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关于做好有线数字付费频道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的通知
·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运营产业化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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